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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租不售、租期稳定、租金接受政府指导…保障性租赁住房面面观
文章来源:天府住房通
只租不售、租期稳定、租金接受政府指导
自“十九大”以来,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始走进人们的视野。根据2021年公布的《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的住房保障体系的顶层设计——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和共有产权住房是三大支柱。
由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对大部分市民来说还是一个“新事物”,还不太清楚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等其他类型的保障住房有什么区别,本篇内容就以成都市的相关政策为参照,带大家仔细了解。
本期内容重点:
一、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有什么区别?
二、哪些人有资格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三、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租多久?
四、保障性租赁住房到底能不能买?
保障性租赁住房
和公租房的有什么区别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保障性租赁住房一般指的是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的具备保障性质的租赁住房。而大家常听到的“公租房”和“廉租房”其实是同一类型的保障住房,按照成都相关政策,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廉租租金标准)”。所以严格来讲已经没有“廉租房”的说法了。从保障对象、资格条件和申请方式上看,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主要区别请见下表: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公租房的有什么区别
哪些人有资格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从保障对象和申请条件来看,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受益群体更广。重点供应对象不再仅仅是人才,而是以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为主的大众群体,这与目前国家层面的大方向是一致。此外,不少城市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不设收入线门槛,如此一来再次放大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客群体类型。
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成都市民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满十八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租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其他方式住房保障包括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人才安居。
哪些人有资格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租多久
对购房有没有影响
根据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公布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确定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市民需要与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授权的运营单位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后符合条件的可续签。不符合续签条件的,需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
如果市民入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后,需申请成都市其他住房保障,或者需要在已选房行政区域取得住房的(含购买新建商品房、购买二手房、受赠、继承房屋等),可选择腾退保障性租赁住房,或申请按市场租金标准承租该房屋。
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租多久对购房有没有影响
保障性租赁住房
到底能不能买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须知》中明确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不得转租、分租、转借,不得有违法改建、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如违反相关规定将严肃追责从严处罚。
保障性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共有产权房”是完全不同的概念,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满足新市民和青年人稳定的租房的需求,“只租不售”是其基本属性之一。
所以很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能买。
但在实际情况中,由于很多市民还不太了解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定义和相关政策,给了个别非法中介混淆概念的机会。成都市住建局2022年2月9日在官方网站发布了相关提示,内容如下:
近期有非法中介利用微信、QQ、微博、抖音等渠道大肆散播所谓代办住房保障资格,帮助申请人购买经济房、限价商品房或享受廉租房、公租房保障,从中收取高额费用的虚假信息。为防止广大群众上当受骗,在此,郑重提醒各位申请人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
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分配及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无需缴交其他任何费用。凡收到陌生人的短信、微信、微博、抖音等,称可运作获取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商品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资格的信息均是涉嫌犯罪的诈骗信息,切忌向陌生人支付任何费用,谨防上当。若遭遇诈骗,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涉及社保、金融、房产中介的,请同时向相关主管部门举报。特此申明。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2月9日
对于上述情况也有部分典型案例,在此分享给广大市民朋友:
【案例一】
泸州张先生,在网上看到一条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宣传视频,感觉小区环境不错,房源也是新装修的,就通过发布该视频的账号联系到了“中介”李某。李某声称保障性租赁住房住三五年后可以低价购买,产权归个人,并承诺“有路子”可以帮忙代办保障性租赁住房手续,但需要收取一定“代办费”“咨询费”。张先生觉得很“划算”,随后邀约了四位朋友,以每人每套4万元的“咨询费”付给了李某。随后发现上当受骗,报警后每人退回1.5万元,总计损失10万元。
【案例二】
成都王女士,家里已拆迁但还未分得房子。通过非正式渠道听说有人可以“代办”保障性租赁住房、“包拿房”,并且五年后可以购买,随即通过电话联系到“中介”刘某。刘某收取了王女士3万余元,称可以帮助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报名,但现因报名时间靠后,未能成功租到保障性租赁住房。王女士想要退回自己的钱,但刘某已经不接电话,微信“失联”,退钱遥遥无期。
针对上述情况,有必要再次郑重提醒各位市民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切勿轻信谣言。如有疑问请首先咨询主管部门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运营管理单位,不要相信陌生人的说辞,切忌向陌生人支付任何费用。
如果您已经遇到上述案例中的类似情况,如何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们邀请了成都城投资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和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的郭勇安律师,为市民朋友及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人提供了一些可供参考的建议:
问:申请和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过程中,如何有效防范诈骗?
城投资管公司:目前保障性租赁住房仅可通过成都住建蓉e办“保障性租赁住房服务平台”进行资格申请和登记报名。城投资管公司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对外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登记报名、看房、选房过程中均不会收取任何费用。
一切信息以主管部门官方渠道发布的政策和运营管理单位授权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位申请人仔细阅读项目登记公告中公示的信息,直接与公司工作人员取得联系进行咨询。如果您确定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需要与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授权的运营单位签订《成都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合同》,请您仔细了解并阅读其中的权利义务和相关附件条款。
成都住建蓉e办
问:发现自己被非法中介欺骗,第一时间应当采取怎样的处理方式?
郭律师:如果市民朋友发现“中介”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欺骗手段损害消费者利益时,可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20修订)》第十三条“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及第十五条“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单处或者并处警告,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拨打12315消费者权投诉举报专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如果市民朋友们发现已经被骗,且“中介”行为符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且被骗取金额超过3000元”的特征,则可以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
报案时应一并提供本人身份信息(一般以身份证为准),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如有),转款记录、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及相应犯罪后果的初步证据,同时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挽回损失。
问:如果已经被非法中介骗取了“咨询费”、“代办费”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
郭律师: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市民朋友认为跟非法中介机构或个人“中介”签订合同被欺骗了,则其应当举证中介方存在欺诈行为,比如对方提供虚假房源信息、虚假承诺保障性租赁住房可以低价购买等,以此证明其是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要求返还支付的合同款项。
如果还尚未签订书面合同,市民朋友和“中介”沟通过程应注意保存聊天记录、电话录音。《民法典》规定的合同形式不仅包括书面形式,也包括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如果无书面形式的合同,如果存在其他口头约定也可以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必要时也可以向专业律师咨询。
致高律师事务所
imspro.sczhigao.com
致高律师事务所创始于2001年,是四川省规模最大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拥有300余名专业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评估师等多名专业人员。二十年来,致高深耕本土市场,建立了独特的优势,获得“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连续三年入围权威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年度中国西部律师事务所大奖”及《钱伯斯⼤中华区法律指南》领先律所榜单。致高律所秉承“专业领先、运筹制胜”的精神,立志成为"区域法律服务市场的领先者”。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图
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流程图